開著的電風扇向上吹著,沉悶的夏初還有春末多雨停留在髮間不肯去的氣味,緩慢地往不知名的方向逸散開來,想著多日前曾在肩膀上留守的重量,其實也沒那麼夏天。

點了線香,不是太昂貴的那種,可以隨意立在各處的那種便宜貨。慶祝你在茫茫人群中搜尋到你眼神中的渴望,我想,是應該替你點上一根蠟燭的,讓你可以邊剪著燭心,邊暢快的和他談著關於沒說過的夢想,而且薰人眼淚的煙也不會那麼的囂張。

只是那都將曾為古老的過去式,最後你只剩下毫無意義的三個字,三個不帶情感起伏的音節,不長不短舌頭在此時根本無用武之地。很快的,就能聽到一句短促的氣音從拆開的聲母和韻母繼續拼湊著其他發音的可能,我也繼續拼湊自我意識堆積的字眼。

低頭看著筆記上的一抹油漬,是上次太累而枕在上頭的痕跡,整張臉貼在紙面上,只是想找個可以暫時依靠的地方。
對著光源處照去,毛細的紋理還能看的很清楚,隱約的透入光線,吸收沒那麼刺眼短暫的陽光。

沒什麼比寫自己的故事要更加來的小心。

故事要回到自己身上,並非容易的事,不是說過去沒有自我的投射,為了掩埋知情者,所以文中的故事角色對白性別多有顛倒。
我不是要為了遠離是非,但關於這一點,其實一點都不重要,曾重要的事情,因為某種原因,一點一點的不重要起來。
寫故事的人只在交出自己,隔一層屏障,看花非花、霧非霧。藉由文字的鋪陳消化自我無法吞嚥下去的那部份,又不爭氣的在消遣著自己。

最後定要再添上一個看似大家都愛的結局嗎,哦,其實我並不愛這樣改變。

故事的主角是我,結局也應是我,故事都是從結局開始倒敘,我是故事的主角,他是我,我是我,也是結局的始作俑者,你卻始終還是你。 

他將瓶裡那束的薔薇,懶懶的丟進塑膠袋裡,完全綻開的薔薇在一堆垃圾當中顯得格外不搭。

「你幹嘛把它丟掉啊? 明明還沒凋謝啊。」

「不,已經聞不到他的氣味,所以我不要了。」他看著他逐漸被蒸發的影子,從腳邊開始氣化熟悉的影子。

「你沒發現嗎?」抬頭望了他一眼。

「嗯?我......」

他的臉在完全蒸發前,模糊的說了一句模糊的話,像是倍受干擾的收音機一樣充滿雜訊,斷續的迴盪在腦內,接著就消失的無影無蹤。

想起以前看過的一篇古老的故事,就愣坐在充滿陽光的長椅上,嘴裡喚著他的名邊嚷著「你好......」,但說到「好」字,就停住。

他並沒有像故事中的主角那般陰鬱地喀血而亡,鮮花雖美,但摘下後只會加速腐爛的時間。
確信唯有在芬芳失去之前就應先行丟棄,才能永保記憶裡的那段美好氣息。

拿起那頁沾有油漬的筆記,他畫了整片的永遠不會枯老的薔薇藤,在邊側寫著:

「東風且伴薔薇住,到薔薇,春已堪憐。」

一根帶刺的薔薇,在我的嘴裡凋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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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親手)將 這樣的感觸 寫一封情書 送給我自己
感動得要哭 很久沒哭 不失為天大的幸福
(就好好)將 這一份禮物 這一封情書 給自己祝福
可以不在乎 才能對別人在乎
                                                               林夕《笑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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